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到我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专项督查

2016/06/06 总点击:7160次

5月26日,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一行5人对我公司柳屯分厂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河南省安监局、濮阳市安监局、濮阳县人民政府、濮阳县安监局主要领导及职业卫生监管人员10多人全程陪同。集团公司安环管理科、柳屯分厂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陪同并汇报了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安全管理工作。

此次督查是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18号)要求开展的专项督查活动,我公司柳屯分厂代表濮阳市5家企业之一被列为重点督查企业。本次督查目的主要是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评估组织主要采取省际互评的方式。评估方法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评估督查组先后来到散料车间、滑板车间,在搅拌工序、成型工序现场随机抽查了5名员工,现场询问了劳动合同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业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场所检测等方面企业执行情况。安环管理科重点汇报了搅拌工序粉尘治理、配置机器人、现场粉尘收集及除尘、避免二次扬尘、个体劳保防护、安全警示标识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负责任的企业,我们公司响应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总体号召,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有效避免了员工职业危害。督察组对现场自动码垛机器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职业危害告知卡、岗位风险评估、安全警示标识等现场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给予肯定和较高评价。

督查组根据5名员工基本情况来到柳屯分厂安全创建办公室详细查看了相关基础档案资料。对照5名员工姓名,依次审查了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培训签到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对厂区2013年-2015年连续三年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场查看了企业职业卫生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和取证情况。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记录表》(资料审查)8项内容对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关审查和综合评估。安环管理科汇报了劳动合同职业防护条款、每人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定期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监督佩戴、职业健康体检一人一档、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柳屯分厂负责人重点介绍了厂区职业健康管理及设备设施的技术升级改造整体发展思路和规划。督查组成员对所查资料整理、归档的规范性给予充分肯定,督查组组长现场对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提出表扬并提出宝贵建议。

督查工作结束后,安环管理科通过集团公司安环管理微信群将此次督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厂区认真学习职业卫生“一法两规定四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真梳理并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管理制度,将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共筑平安濮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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